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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admin 编辑:admin 时间:2026年5月13日点击: 次

柘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招满为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5日—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

柘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12房间(长江一路)。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本县区域内近三年毕业的享受助学贷款(2024年、2025年、2026年)、脱贫人口、低保人口高校毕业生;

2. 就业困难的城镇退役军人(年龄35周岁以下);

3. 计算机专业优先;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录

1. 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的、作为股东或参与企业分红等其他情况;

3. 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材料

1. 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学信网验证报告;

4. 1寸免冠照片2张;

5. 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截图,脱贫人口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五、录用聘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拟录用安置人员,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并围绕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岗位工作要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六、相关待遇岗位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协议。用人单位应为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应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联系电话:0370-3158259。

柘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