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创业补贴政策
一、 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确定为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
二、创业补贴政策
(一)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开业补贴。
(二)运营补贴。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三)项目补助。对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省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在网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实名登记,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
四、创业扶贫补贴政策
(一)创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人1500元,包括创业意识培训补贴200元/人、创业实训补贴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1000元/人。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省每年从贫困县推荐的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
(四)创业服务补贴。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达到30%(含)以上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50%,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五)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扶持农民工创业园区,达到市级标准的,由所在省辖市给予一次性奖补;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的,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补贴。支持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发展,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根据申请条件,分别给予个人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小微企业不超过15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效好的,可继续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