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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来源:admin 编辑:admin 时间:2021年2月26日点击: 次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

就业创业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建设,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七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 知》(人社部发〔2020〕5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 见,请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 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 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和高质量发展。我省是高校毕业 生人数大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达66万人,总量再创历年新 高,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引 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支持城乡社区积极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平台,既是扩大毕业生就业空间、助力 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髙认识,高 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 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纳入文 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认真组织实施, 积极推动拓宽髙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与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 水平互促共进。

二、 压实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各地要建立由组织、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民政、文明办、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 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务求实效。要进一 步完善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 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城乡社区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吸纳 高校毕业生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成长成 才。要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 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 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 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同时每年要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并予以表彰激励,形成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

就业创业的通知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支持城乡社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平台,既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助力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建设的有效举措。为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现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 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各地要精准对接居民需求,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社区服务类企业吸纳髙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享受吸纳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髙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城乡社区 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驟场地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二、加快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各 地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把社区(村)党组 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各地 要聚焦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对人员缺口,可通过招用高校毕业生加以补充。要加强对新招用髙校毕业生的培养使用,将其优先安排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的社区工作岗位,更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更好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服务提供工作。

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各地要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由“养人"到“办事”的转变,重点围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支持各地探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基层社会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工作服务 机构和乡镇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使用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社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依托官网官微、报刊电视、市场服务机构网站等渠道广泛发布,并通过高校校园网、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针对城乡社区用人单位需求和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组织社区用人单位积极参加小型化、特色化专场招聘,多方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城乡社区服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围绕“互联网+”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观念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引导在校大学生学习社区工作知识,增强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和本领,做好勇于投身城乡社区一线锻炼锤炼、成长成才的职业准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打包政策服务清单进学校、进社区,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城乡社区用人单位充分了解和享受政策。

七、关心城乡社区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成长发展。各地要将 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对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党员高校毕业生,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应加强教育管理和激励关怀,对非党员的优秀人才要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引。 进一步强化基层和实践导向,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 (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发掘一批扎根城乡社区、建功立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 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明、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实施。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多措并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将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